建造师挂靠,造价师挂靠,监理师挂靠,结构师挂靠,建筑师挂靠,建筑,建筑职场,建筑人才招聘,招聘信息,建筑招聘网,建造师招聘

新闻详情

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流程
发布时间:2014-10-17 10:11:07        点击:3573
 
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工作包括初始注册、延续注册、变更注册、注销注册。

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注册流程:注册申请——资料审查——结果通知——缴费——执业注册证书、印章制作——执业注册证书、印章发放。

一、 注册申请

申请人登录“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(www.fhgcs.com)>>应用系统>>执业注册系统”申请,填写、打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:

初始注册提交:

1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同印);

2、申请人一寸标准照片两张(详见注册通知中“标准照片说明”),其中一张粘贴在执业注册申请表上(一个证书需两张照片,多个证书以此类推);

3、《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(首次申请时,由考试中心提供);

4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执业注册申请表,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;

5、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(仅需复印件)、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保(近6个月)的证明,由社保局出具并盖其公章。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复印件和团级及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;自主择业的转业军人提供自主择业证明复印件;返聘的离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及返聘合同复印件。

6、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7、考试报名所在单位与初始注册单位不符的,需提供考试报名所在单位同意另行注册的证明原件;

8、逾期初始注册的,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。

上述材料中,所有复印件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。

注:2014年1月12日止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,以及2014年1月12日止考试通过一门科目、2014年4月5日起再通过一门科目从而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,首先登录“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>>应用系统>>考试报名系统”,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注册单位信息,且在“所学专业”一栏中必须且只需填写“执业注册+专业+级别”,例如“执业注册建筑一级”;然后在网站首页》“资源下载”栏目下载“人防防护工程师初始执业注册申请表”,填写、打印并提交上述书面材料。

提交方式:在截止日期前,以邮政EMS邮寄至考试中心,逾期或其它快递方式不予处理,顺延至下批注册。

邮寄地址:南京市光华路海福巷1号防护工程师考试中心

邮编:210007

收件人:申海霞

联系方式:025-80825198

邮寄时请备注“注册申请”字样

二、 资料审查

考试中心在收到材料后20日内,对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进行审查,并电话及网上反馈审查结果。如有材料不齐全或有误的,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,逾期不予处理,顺延至下批注册。

三、 网上公示

考试中心将审查通过的注册申请信息在“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(www.fhgcs.com)”进行公布。

四、 缴费

通过审查的人员,按考试中心指定方式缴纳注册费用370元/份,费用包括:

1、执业注册审查费

2、执业资格证书工本费

3、执业印章制作费

4、邮寄、快递费

缴费方式:仅接受邮局汇款,务必注明“注册,注册人姓名,汇款人手机号”,以便查对。单位统一汇款的,请完整无误注明“单位名称、注册人数、汇款人手机号”等相关信息。

汇款地址:南京市光华路海福巷1号防护工程师考试中心(收)

邮编:210007

缴费时间:自网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

五、 注册受理

考试中心进行执业资格证书、印章制作,并报国家人防办核准。

六、 执业资格证书、印章发放

执业资格证书、印章制作完毕后,考试中心负责寄送发放。

 

另:人防主管部门等单位的非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及暂不申请注册的人员,按下列要求申领执业资格证书:

1、在“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信息网(www.fhgcs.com)>>资源下载”栏目,下载填写《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申领表》;

2、将《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申领表》和一寸标准照片(详见注册通知中“标准照片说明”)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同印),以邮政EMS邮寄至考试中心,收件方式同上;

3、缴纳工本及邮寄费120元/份,缴纳方式同上;

4、考试中心制作并寄送执业资格证书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建筑职场www.0835hr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日期:2014年10月17日